

一、报名人员条件:
(一) 学历及工作经历: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从事设计工作二年以上,或取得中级室内设计师资格证书者。
(二) 业绩:主持设计室内装饰公共工程项目五个以上。
(三) 外语:能掌握一门外语。
二、 辅导内容及师资
辅导内容:《专业设计基础》、《室内设计》、《室内设计表现技法》等课程,邀请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及中央美院知名专家、教授讲课。辅导时间安排如下;
三、时间安排
6月21日: 全天授课 《室内设计》
6月22日: 全天授课 《专业设计基础》
6月23日: 全天授课 《室内设计表现技法》
6月24日:上午理论考试,下午练习手绘
6月25日: 现场手绘命题考试 (全天)
范围包括:按照命题要求做出“平面功能设计”、“立面设计”、“透视效果图”、“重点部分结点详图”和“设计说明”。
三、关于认证:
考试结束后,由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成立的“全国室内设计师资格考核委员会”组织评卷,结合考试前对学员学历、经历、业绩等条件的考核,对考核、考试合格人员,由中国室内装饰协会颁发“高级室内设计师”资格证书,考试成绩或专业学历不够者,将根据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等级资格证书。
五、培训与考试费用:
费用:4800元/人(含食宿、教师酬金、培训场地、资料费、阅卷、专家评审及证书费)。
四、报名时间、上课地点及联系方法
报名时间:2011年5月10日起开始报名,限招30人,额满为止。
地点: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东门华清教学楼
电话:010-62797906
联系人:付老师
注意事项:
1、报名培训及考试人员应符合报名条件。
2、报到时须带一寸照片三张、《室内设计师资格申报表》(注:申请表需贴照片、封面加盖单位公章)、学历、业绩等证书正本,主持设计室内装饰工程的主要设计资料(效果图、平面图、施工图及实物照片)等,
3、考试时需自备常用绘图工具,